沈阳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至三级
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,今年第6号台风“卡努”已于12日2时停止编号,大风范围减小、强度减弱,辽宁省气象台于12日6时解除台风、大风蓝色预警,发布暴雨蓝色预警。
全省河流暂无超警超保现象
(资料图片)
8月11日8时至12日6时,全省平均降雨量为3.3毫米,最大点降雨量117.1毫米、最大小时降雨量29.5毫米,均出现在葫芦岛建昌县老大杖子镇。其中全省各市平均降雨量为:葫芦岛17.0毫米、朝阳12.7毫米,其他地区降雨均小于5毫米。
据了解,此次强降雨辽河铁岭水文站流量494立方米每秒,六间房水文站流量840立方米每秒,浑河沈阳水文站流量18立方米每秒,太子河小林子水文站流量57立方米每秒。
全省河流水势总体平稳,无超警超保河流。
全省共有4个市、32个县(市、区)启动了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。其中,鞍山启动Ⅲ级应急响应,大连、本溪、丹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。
沈阳发布城市防汛黄色预警
据沈阳市气象部门预报,8月12日傍晚沈阳地区阵雨,平均降水量2~5毫米,降水分布不均,局部可能达到或超过20毫米;12日夜间至13日中午,城区、浑南、苏家屯大雨到暴雨,平均降水量40~70毫米,局部可能超过100毫米,主要降水时段为12日20时至13日8时;于洪、沈北、辽中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雨,平均降水量25~40毫米;新民、法库中雨,平均降水量10~25毫米;康平小雨,平均降水量5~10毫米。最大小时雨强20~40毫米。经会商研判,按照《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8月12日17时发布城市防汛黄色预警,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至三级。
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安全提示
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醒,出现大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,尽量避免户外活动,不要冒险穿越积水路段,听从交警指挥,注意交通安全。
不要在树下、电杆下、塔吊下避雨,不要在广告牌、临时搭建物下面停留。相关企业要及时加固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、临时搭建物,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。
要密切关注矿山、尾矿库、邻水企业以及地质灾害点等防汛重点部位,加强巡查排查,防范地面塌陷、崩塌、滑坡等次生灾害。
雷雨天气时,要远离空旷制高点,不要在旷野中打伞,不使用金属工具,远离建筑物外露水管、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。
遇到危险时,请第一时间拨打110、119求救。
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记者 刘宏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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