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库县成功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县(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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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《科技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(市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发农〔2023〕76号)正式印发,沈阳市法库县成功入选第二批创新型县(市)建设名单。

近年来,法库县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“两示范两先行”目标定位,坚持创新发展不动摇,先后制定了《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》(2022-2024年)和《新发展阶段鼓励创新若干政策措施》,结合法库产业基础实际及空间布局,重点构建“13444+N+1”产业创新发展新体系,以绿色产业发展助推生态文建设。

据介绍,科技部于2018年启动创新型县(市)建设工作,创新型县(市)是以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,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省份发挥显著支撑引领作用的县(市)。按照《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(市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沈阳市科技局自2022年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发动开展申报工作,最终确定法库县为重点推荐申报对象。按照《创新型县(市)建设工作指引》中提出的指标要求,经与法库县政府多次沟通对接,根据法库特点和发展定位,制定形成了以“科技支撑生态文明”为主题的《法库县创新型县建设方案》。在省市科技部门共同努力下,法库县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(市)建设名单。

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记者 吴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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