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求意见!沈阳出台十方面政策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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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优质软件业企业上市,对成功上市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。日前,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起草了《关于推动沈阳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。该政策的出台,将加快推动沈阳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,助力打造“东北数字第一城,全国数字名城”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在企业做大做强、企业招引培育、产业创新发展、企业资质认证、产业标准制定、企业品牌打造、企业市场拓展、产业集聚发展、产业环境优化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十个方面,提出了总计22条支持政策。

500强企业在沈设总部最高奖励100万元

征求意见稿明确,对首次获得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企业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强企业、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强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对持续上榜百强榜单,且排名较往届提升的企业,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

在支持企业招引培育方面,提出全球软件500强企业、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在沈阳设立总部(综合型、区域型、功能型),对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,按其实缴资金的5%,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。支持非软件企业剥离内部涉软业务、投资组建独立的软件企业,对新组建企业(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)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统计的,按纳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%给予一次性奖励,每家最高100万元。

园区获评“中国软件名园”奖励200万元

在支持企业市场拓展方面,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打造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、区块链、云计算、大数据和元宇宙等新兴软件技术的创新试点示范应用。对沈阳市软件企业自主研发的上述软件新产品或解决方案,择优按该软件新产品或解决方案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10%给予奖励,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。

在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方面,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软件产业(数字经济)园区,推动软件企业集中协同发展。对沈阳市园区获评“中国软件名园”或国家部委软件领域同类型称号的,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。

在支持产业环境优化方面,提出鼓励在沈高校、重点企业建设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。对承担创建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在沈高校、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支持优质软件业企业上市,对成功上市的本市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(限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)。

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

关键词: 支持软件 征求意见